【摘要】无锡市丨《关于发布2023年度无锡市集成电路产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3-10-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锡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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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对象

在无锡市区登记注册,从事集成电路(含MEMS传感器、光芯片以及IGBT和MOSFET等分立器件)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材料和EDA(电子设计自动化)研发等业务的企业(单位)开展的符合条件的项目。包括:产业研发和投资类(A类)、资质认证类(B类)、示范应用类(C类)、生态支撑类(D类)。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无锡市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任务所必需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条件。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前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等级不得为C+及以下)。

4.工业企业最近一次资源利用绩效评价被列入D类的,不得进行申报。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相关“项目指南”支持的领域和对象。

2.已享受过上级资金支持、市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支持。申报项目实行限项限额管理,评审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2个(一次立项分年度拨款项目,拨款年度内均视同支持),核准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5个且总额不超过500万元;通过重大支出和重大决策获得扶持的企业,扶持期内不再受理其他市级扶持申请。

3.申报项目为2022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项目子项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子项规定执行。

4.项目申报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申报项目所属子项所规定的申报条件。

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10月20日前通过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申报入口http://58.215.18.150:51368,注册登录后进行网络预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核实;通过网络受理和核实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登录系统下载并打印申请书PDF版和准备相关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2份于10月27日17:00前报送至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正式行文并出具审核意见(附申报单位最近一次资源利用绩效评价类别)后,连同申报项目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