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1-08-23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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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领域

1.国家和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重点发展方向和领域;鼓励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以及疫情防控、环保安全相关领域的高技术产业;

2.服务省内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特色产业等领域技术、产品、模式和业态的创新;

3.开展国家和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创建的重点领域。

二、申报条件

1.符合相关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平台章程制定合理可行,具备运营等各项支撑条件;

2. 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现有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研发设施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3.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拥有一批较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

4.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和各类高等院校于10月12日前申报,并按要求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光盘)材料报送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