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点赞

收藏

转发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确保各项规定落地落实,进一步提高登记注册和市场监管效能,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公众提出意见,并通过以下方式于2021年10月3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djjzd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3.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邮编100820。请在信封注明“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9月3日

附件: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