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试点周期
试点建设周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紧贴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有固定场所,正常开展生产经营2年以上;
3.诚信守法,依法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等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4.具备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有专门从事标准化工作人员,内设“标准样品中心”职责部门,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
5.参加3项以上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研制,承担过国家级或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三、材料报送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单位于9月30日前申报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电子材料发送邮箱674019898@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 汤牛明,
电话:025—68952672。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标准样品中心建设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2021-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