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2〕23号)工作要求,依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我局梳理出《2023年度盐城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6日-4月19日。联系人:季健成。联系电话:0515-86660822。
附件:2023年度盐城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
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