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起草背景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促进消费工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发〔2023〕9号),明确提出要提振和扩大消费。为切实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更好统筹我市商业领域促消费、扩规模、提质态工作,进一步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二部分为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主要是明确了促进商业消费扩容提质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从消费规模迈上新的台阶、消费品牌品质不断提升、消费市场主体持续壮大、区域消费中心初步形成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
第三部分为重点措施。主要包括六大行动19条具体措施。
一是实施优化网点布局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重点是强化规划引领,编制新一轮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完善城市商业体系;聚力打造核心商圈,编制市中心城区核心商圈建设专项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塑造城市新中心、新名片;完善便民服务,抓住我市获批全国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的机遇,加快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
二是实施提升消费供给专项行动。主要是包括三个方面,重点是大力引进知名品牌,鼓励发展“首店经济”;做强商业载体品牌,鼓励国内外知名商业地产投资、运营商开发管理大型商业项目,盘活、提升闲置或低质态的现有商业设施;培育本土消费品牌,做强做优“宿迁老字号”“宿迁精品”和“宿有千香”。
三是实施做优消费场景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重点是培育重点商业街区,推动苏州街、新盛街争创省示范步行街,培育建设10条以上市级特色商业街;提升夜经济活跃度,推动每个县区集中打造2-3个夜经济集聚区,实现夜经济促进活动品牌化、常态化;拓展数字经济新空间,推动实体商业数字化转型。
四是实施壮大市场主体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重点是推动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销售额50亿元以上和10亿元以上的商贸流通骨干企业;鼓励潜力企业升限纳统,推动“工贸分离”“电商入库”;强化龙头商贸企业招引,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
五是实施激发消费活力专项行动。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重点是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全市联动举办四季主题购物节;刺激稳定大宗消费,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促进汽车、家电、家居、建材、电子产品等领域消费;扩大便民服务消费,开展“味道宿迁”餐饮促消费系列活动,打造宿迁地标美食;激发文旅体消费潜力,增加赛事活动、娱乐文化、特色旅游等产品供给。
六是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重点是鼓励支持大型商超、街区利用外围场地,开展外摆经营活动;适度推行柔性执法,制定涉企轻罚免罚清单,优化许可(备案)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打造诚信兴商氛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部分为组织保障。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测考评、加强宣传引导”等三个方面提出重点举措。
关于印发宿迁市促进商业消费扩容提质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2023-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