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3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锡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法规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今年的年报工作正在进行中,为帮助我省化妆品企业及时、顺利完成年报,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年报的时间要求
提交年报的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请有关化妆品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年报工作。
二、需要提交年报的产品
备案时间满一年的普通化妆品(包括国产普通化妆品和进口普通化妆品),需通过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年度报告。
三、年报提交地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门户:https://zwfw.nmpa.gov.cn/web/user/login
四、年报主要内容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的生产、进口概况,以及期间产品的停产情况;
(二)产品符合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自查情况。
五、逾期未年报的后果
逾期未按要求进行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监管部门将依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备案人仍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监管部门将依照《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取消相关产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