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1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文物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文物主管部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根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地方推荐、社会公示,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文物局决定将382个品牌认定为第三批中华老字号,现予公布。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文物局
2024年2月1日
附件:
第三批中华老字号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