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3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省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苏财教〔2020〕72号)要求和《江苏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8〕355号)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对2020年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8家企业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验收,经厅长办公会审议,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30日起至4月3日止,为期5天。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025-83350801
监督投诉电话:025-57723606,025-86500659
附件:2020年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省企业重点实验室项目评估验收结果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30日
江苏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018-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