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8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民用航空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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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改财金〔2022〕2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民航局       
2022年2月18日

附件: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