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环基贷”合作银行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环基贷”合作银行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环基贷”财政贴息实施细则》(苏财资环〔2024〕44号),经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及承诺,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审核确定中国银行苏州分行等8个金融机构为第二批“环基贷”合作银行,合作机制确定时间以各金融机构承诺函送达时间为准。

具体为:

中国银行苏州分行

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

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

建设银行苏州分行

北京银行南京分行

北京银行无锡分行

北京银行苏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