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环基贷”财政贴息实施细则》(苏财资环〔2024〕44号),经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及承诺,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审核确定中国银行苏州分行等8个金融机构为第二批“环基贷”合作银行,合作机制确定时间以各金融机构承诺函送达时间为准。
具体为:
中国银行苏州分行
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
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
建设银行苏州分行
北京银行南京分行
北京银行无锡分行
北京银行苏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