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宿工信投创〔2022〕64号
各县(区)工信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招商与经发局):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决策部署,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大智能化改造投入力度,提升我市智能制造水平,现组织开展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积极服务指导。各地工信部门要切实加强市级示范智能车间培育建设,积极梳理排查培育库,在企业自愿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对照《宿迁市示范智能车间认定管理办法》(宿工信〔2020〕102号)进行自我评价,编写《宿迁市示范智能车间申请报告》(见附件1)。已获省级或市级智能车间认定的车间不得重复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强化审核,严格条件把关。各地工信部门要严格对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做好拟申报车间的现场初审工作,并填报宿迁市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和审核情况表(见附件3)。
三、强化统筹,注意时间节点。请各县区工信部门于6月10日前将请示文件、申报汇总表、审核情况表、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信局投资与技术创新处,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2494841653@qq.com。市工信局将对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程序规范评选出一批市级示范智能车间并予以授牌,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
联系人:周宇联系电话:0527-84338545
附件:
1.宿迁市示范智能车间申请报告
2.宿迁市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汇总表(略)
3.宿迁市示范智能车间审核情况表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2022年宿迁市示范智能车间评选认定结果的公示
2022-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