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创业创新
一、政策支持
对于近两年来在创业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服务成效显著的市级留创园给予20万元奖励。
二、申报对象
经认定并授牌一年以上的市级留创园。
三、申报条件
对2020-2021年在以下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市级留创园择优奖励:
1.年均新引进落地的留学人员企业不低于5家,新获得国家、省、市重点人才计划支持的留学人员不少于3名。
2.建设核心孵化空间,新建公共技术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新增物业服务条件等。
3.年均留学人员企业销售总额同比上一年增加20%以上,留学人员企业年均新增融资1000万元以上(以资金到账为准),企业就业人数逐年增长,创新研发投入逐年增加,并取得一定数量的科技成果,园区年均留学人员数量增长10%以上。
4.组织开展的常规性投融资对接、人才招聘、创业培训、导师辅导、产学研对接等创业服务,年均举行创业服务活动至少10次。
5.围绕留学人员企业的引进、孵化等方面新增融资服务、企业信息化服务等创业服务手段;根据园区的产业定位,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或服务渠道、拓展引才或服务平台等;针对留学人员创业的实际需求,制定出台人才引进、创新创业服务、生活便利、安居保障等新政策、新办法。
6.参加国家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交流、招聘服务等活动情况,组织留学人员企业参加各级留学人员资助项目申报、创新创业大赛等情况及所取得的成绩。
四、材料报送
申报园区将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报送至所属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初审后于5月20日前报送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至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同时提交电子版(邮箱:njrckfc@163.com)。
五、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管理处 陈雨柔,025-6878821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