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25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苏农业〔2021〕15号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发挥我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在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产业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2017年,原省农业委员会、原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财政厅批准创建19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近年来,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建成了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集聚、功能作用齐全,产业链条完整,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综合效益显著、示范带动有力的示范园,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动了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农业〔2020〕29号)要求,在综合前期监测(绩效)评价、各示范园认定自评的基础上,经第三方核实复评、综合评价结果公示,决定将海安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等17个示范园认定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具体名单见附件)。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是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各示范园要以获得认定为新起点,进一步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坚持全产业链开发,突出技术装备提升和入园主体培育,创新联农带农机制,更好地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通过认定的示范园,要继续按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要求,强弱项、补短板,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加强认定评价问题整改。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对已认定的示范园将继续跟踪开展年度监测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通报。
附件:首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认定名单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1年5月21日
关于开展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