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宿迁市科创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两年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宿迁市科创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两年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经发局,宿迁高新区科技局:

现将《宿迁市科创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两年行动方案(2024—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2日

 

宿迁市科创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两年行动方案(2024—2025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我市科创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孵化绩效,培育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好地支撑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分类推进”原则,进一步聚焦科技企业主体孵育,完善提升以孵化器、科技产业园为重点的孵化体系,持续优化创新生态、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科创孵化载体服务功能和孵育绩效“双提升”。到2025年,建成各类科创孵化载体57家,孵化场地面积247万平方米,在孵企业1300家以上,力争创成省级标杆孵化器1-2家、国家级孵化载体实现县区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载体空间布局。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分类指导各地完善孵化载体布局,实现产业、创新、城市协调发展。支持沭阳、泗阳、泗洪围绕优势产业,建强特色孵化器、科技产业园,支撑新材料、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向中高端攀升。支持宿豫区孵化数字产业,打造数字经济“新赛道”,重点推进筑梦小镇、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支持宿城区加快提升激光科技产业园功能布局,对接科教创新资源,发展激光光电产业。鼓励市经开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宿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园、科技创新产业园加快建成使用,构建开放协同的专业化、链条化科技企业孵育承载区。推动宿迁高新区全面建设大学科技园,打造科技创新与人才发展高地,培育高端装备等高新产业。

(二)构建全链条孵化体系。推动各地统筹规划,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孵化链条,形成载体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孵化培育体系。支持各地综合利用众创空间鼓励探索尝试、孵化器推动项目落地、加速器促进生产转化、产业园支撑成长壮大的功能,实现从“团队孵化”“企业孵化”再到“产业孵化”的全链条孵化。支持宿迁高新区北斗电子信息产业园、宿城激光科技产业园、市经开区科技企业孵化园等重点片区围绕主导产业、主攻方向,布局建设完善的创新创业孵化链条和服务体系。鼓励各地提高闲置土地、低效厂房利用效率,通过综合配套研发办公用房、中试实验厂房、产业化用地和标准厂房,满足不同阶段、不同规模、不同行业创业项目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三)建设专业孵化载体。推进各地围绕数字经济、新材料、高端装备等主导产业,布局专业孵化载体,支撑产业纵深发展。支持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依托共建高校科教资源,建设专业孵化载体,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项目孵化。鼓励龙头企业围绕产业链,打造专业孵化载体,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和供应链,培育上下游配套企业。推动一批综合性孵化器聚焦产业方向,转型为专业孵化器,面向细分领域实施精准孵化。支持筑梦云创信息科技企业孵化器、北斗电子信息产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激光装备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继续做专做优;推动垠创天际科技企业孵化器、西交大科技企业孵化器、红树林医疗器械科技孵化器等载体加快做特做强。

(四)打造标杆孵化器。支持基础条件好、管理运行高效、引领带动力强的科创孵化载体开展升级试点,在场地布局、平台建设运营机制等方面形成一定标准和模式,在完善孵化功能、加强增值服务、招引科创项目等方面实现明显提升。围绕全市15条重点产业链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聚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硬科技企业集聚发展目标,市县(区)联动,突出好中选优,深入开展标杆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工作,着力打造2-3家产业领域聚焦、专业能力凸显、孵化成效显著、示范效应明显的标杆孵化载体,在政策实施、资金安排、项目落地等方面给予指导与支持,通过发挥“标杆载体”的品牌效应和引领作用,示范带动全市孵化载体整体发展水平提升。

(五)拓展离岸孵化载体。围绕加快集聚优质市外科创资源,发挥苏州宿迁、常熟泗洪、泗阳(吴江)等科创飞地先行先试经验,鼓励各地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需求,聚焦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武汉等创新资源富集的地区,全面加强对接合作,通过整合现有资产或通过自设、并购、控股等多种方式布局建设科创飞地,积极探索“市外研发孵化+市内转化制造”合作新机制,共享科技、人才等优质创新资源。加强市内加速器、科技产业园配套建设,提升离岸项目以及孵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落地承载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

(六)提升专业化运营能力。引导孵化载体不断提升服务标准化、团队专业化、运营市场化水平,支持现有孵化载体“以升促建”,激活存量资源,优化低效项目,积极引进和打造懂产业、善服务的专业化运营团队。积极引进市外知名孵化载体在宿迁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专业运营,提升增值服务,示范带动我市孵化载体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加强孵化载体从业人员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考察学习、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等方式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开展市级科技创业导师备案工作,推动孵化载体以创业者需求为导向,建设高质量的创业导师队伍。强化载体对人才引进的促进作用,引导更多人才科技项目落户入驻孵化载体。

(七)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各地发挥政府产业发展基金作用,引导全社会加大创业投资,满足科技企业从初创期到成熟期的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鼓励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等与孵化载体合作,为在孵企业提供创业投资、银行信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专业化金融服务,推广“孵化器+天使投资+创业企业”持股孵化模式,推进技术孵化和投资孵化融合发展。鼓励金融机构用好科技企业创新信息,对在孵企业授信额度、贷款利率、担保方式等方面提供差异化支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向初创科技企业倾斜。持续开展“科技人才金融服务直通车”“科技金融进孵化器”等系列活动,推动资金供需双方对接交流。

(八)加强载体开放合作。引导市内孵化载体融入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推进科技创新服务资源、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协同创新。链接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双创孵化联盟等行业协会优势资源,持续开展双向交流对接活动。组织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市孵化载体交流合作,对接先进科技成果和高层次人才。加快引进培育知识产权代理、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等专业机构,提高服务支撑能力。鼓励孵化载体举办创业沙龙、项目路演、主题论坛、创业培训等专业化特色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市、县、园区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加强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组织开展孵化载体动态监测工作,加强对孵化载体建设与发展工作的跟踪和分析,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将孵化载体创建列入全市开发园区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内容,形成合力推进、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政策支持。深入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支持孵化载体发展的相关政策,落实好《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宿政发﹝2022﹞69号)文件中有关孵化载体的奖励事项。鼓励各县区、功能区结合实际制定扶持孵化载体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构建上下联动的政策支持体系。

(三)突出绩效评价。引导孵化载体聚焦主责主业高质量发展,积极组织、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不断拓展引进科创项目、要素资源的渠道,切实提升孵化运营质效。对孵化载体进行绩效评价和动态管理,对运行优秀的孵化载体推广经验,树立品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运行不合格的孵化载体,进行限期整改直至摘牌。

附件:

1.各地2025年科创孵化载体建设重点目标任务预期表

2.全市重点科创孵化载体提升发展计划一览表 

附件: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