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政策支持
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项目研究开发经费20%,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支持重点
1.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海工船舶、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纺织、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
2.重点支持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能够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本市转移转化进入产业化开发、能够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和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
3.优先支持已验收结题的国家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成果;
4.优先支持获国家、省、市人才计划资助的创新创业人才牵头或参与本计划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1.申报企业应是在南通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标准:
①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下企业,比例不低于5%;
②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销售收入为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申报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建有研发准备金制度,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属于《指南》支持领域方向,符合国家、省和本市的产业、技术政策,技术成熟度高,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
2.项目须具有与其核心技术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等形式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项目总投入2500万元(含)以上,实施期内研究开发经费投入1500万元(含)以上;
4.涉及人类遗传、动物实验、人伦审查工作的,需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5.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员工;
2.项目负责人应无市级在研科技计划项目(临床医学中心和新型冠状病毒科研攻关专项除外),且未申报2022年度市级基础科学研究和社会民生科技计划项目。
四、申报要求
1.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企业法人代表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同时企业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禁止企业以其他政府财政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2.一个企业本年度限报一个本计划项目;
3.项目申报重点突出创新性,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为三年。
五、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同时在南通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info.net.cn/)进行网上报送,各项目主管部门于2022年6月30日17:30前将项目汇总表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项目服务部。
六、联系方式
综合业务咨询科技成果处 0513-55018885;
项目服务部 0513-55018841;
项目管理系统技术咨询:0513-55018918,0513-5501890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发布《2022年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
202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