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支持范围
支持盐城市区符合资金申报要求的企业和项目,主要包括支持企业加大投资、支持企业提质增效、支持重点产业链、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支持绿色制造等5个方面。
二、申报条件
1.在盐城市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特殊项目从其规定);
2.无安全、环保等特定严重失信行为;
3.《项目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
三、申报要求
1.同一年度同一企业享受创牌类免申直拨支持数量不超过2个,设备补贴类支持数量不超过1个,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行为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以上各类专项资金。
3.拟安排资金的项目实施单位,如有一般失信行为的,资金安排额度扣减20%;有严重失信行为的,资金安排额度扣减50%;有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不安排专项资金。
4.专项资金政策涉及设备投资的,确定投资时以符合条件的设备等含增值税的金额为标准,计算奖补资金时以符合条件的设备等不含增值税的金额为标准。设备只包括通用生产性设备,自制非标设备、二手设备和辅助(检测、水、气处理等)设备不在奖补范围内,项目核准或备案日期前购置的设备及未付款设备不在奖补范围内,特殊项目从其规定。如需安排的资金超出当年财政预算时,可适当降低奖补标准。
四、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通过“盐企通”、“产链通”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同时向属地工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各区工信部门进行审核,于2023年4月14日18:00前将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推荐上报市工信局。
五、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综合处 王学永
电话:0515-86660567
邮箱:ycgxjzhc@163.com
市工信局人事处 赵亚松
电话:0515-86660595
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平安辉
电话:0515-80501623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