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1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扬州市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奖励项目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资助对象:在扬州市区内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本市区户籍居民或持有本市区居住证的中国公民。发明专利授权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且专利权稳定、无权利纠纷。
资助标准:每件专利实际缴纳官方费用的50%,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资助对象: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PCT专利),奖励对象为在扬州市区内注册的企业。
资助标准:每件获得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给予专利所有权人2万元奖励,同一专利在2个及以上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累计奖励不超过3万元。
3.中国专利奖
资助对象:对2021年我市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专利第一权利人进行奖励。
资助标准:每项分别给予专利第一权利人不超过1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材料
1.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1)扬州市知识产权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
(2)国外发明专利(PCT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相关国别授权证书的复印件及对应的中文译本(须加盖翻译机构、申报单位公章)、法律状态检索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国专利奖:
(1)扬州市知识产权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
(2)中国专利奖获奖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符合条件的企业线上(网址http://58.209.234.190:8084)填报,区局初审通过后于8月5日前报送市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PCT专利)、中国专利奖:符合条件的企业线下报送申报材料至区级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与属地财政部门共同盖章并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审核。
四、联系方式
市局知识产权服务处
联系人:朱鹏
电话:0514 -89332622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扬州市区知识产权奖励专项资金(专利项目)的通知
2022-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