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2023年度“江苏精品”申报工作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09

政策级别: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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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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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江苏精品”申报工作的解读

“江苏精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根据国际通行的合格评定方式,在江苏省内农业、工业、工程和服务等领域,统一评价依据、认证规则,以统一标准开展的高端品牌自愿性认证活动。《“江苏精品”认证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围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积极开展品牌培育和申报工作,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打造盐城质量品牌形象,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市共有17家企业的18个产品(服务)通过了“江苏精品”认证。

一、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月22日。

二、申报范围

按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目标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质量强省建设、服务业创新发展等重点任务,聚焦“531”产业链以及产业特色鲜明、领先优势突出的5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10个国内领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10个引领突破的未来产业集群等集群体系,以及我市“5+2”新兴产业和23条重点产业链,以行业龙头企业、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为主体进行重点培育和推荐申报。

三、申报条件

各地在组织申报时,须推荐企业的核心优势产品,企业申报的产品必须明示执行标准,同时提炼形成执行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比对的“主要关键性能对比表”,并确保申报产品在2023年度持续生产销售。对于2022年已纳入“江苏精品”重点培育名单,但未在公告名单内的企业,各地结合企业认证意愿、认证条件等相关因素,对照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完善申报材料。“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除符合推荐遴选的相关条件外,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农业。申报单位应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其中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单位、农业技术推广单位优先推荐。依法成立并正常经营3年以上。

(1)具备较好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技推广和综合服务能力。

(2)达到所属子行业领域所要求的规模,种植业、林业要求地域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养殖业要求年饲养大牲畜1000头、猪羊10000头、家禽100000羽以上,渔业养殖水体300亩、工厂化生产产量年产500吨以上。

(3)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产品2022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对申报产品是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可适当降低销售额门槛,同时提供地理标志等佐证材料。

2.制造业。申报单位应为行业龙头企业、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在省内注册且有固定生产场所,批量生产3年以上。

(1)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2022年消费类产品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生产资料类产品销售额达到3亿元以上;对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产业链延伸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列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可适当降低销售额门槛,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2)企业利税在全省同类企业领先,近2年内利税保持正增长。

(3)主导或参与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企业优先推荐。

3.服务业。申报单位应为服务性企事业单位或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依法成立并正常经营3年以上。

(1)服务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2)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我省同行业前列,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

(3)初步建立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能够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提升。

四、申报方式

“江苏精品”申报按自愿申报的方式进行。各地、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对申报企业产品(服务)进行评估论证和严格把关,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照推荐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企业申报表(附件2)、企业产品(服务)标准情况表(附件3)、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仅需提供正文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连同推荐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集中报送至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