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处室、单位:
现将《构建互融共促“大就业”工作格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部署要求,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全面促进就业创业与人才引培、社会保障、技能培训、人事管理、劳动维权等业务板块融合,充分发掘发挥各业务板块稳就业、促就业、保就业工作潜力与优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凝聚合力,全力构建互融共促“大就业”工作格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全力凝聚人社各业务板块在促进、支撑、驱动、保障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合力,强化内外部政策、业务、数据、服务全面整合利用、协同共享,发挥基层人社部门创新动能,接续打造就业牵引、统筹规划、合力推进、系统高效、典型示范、作用突出的“就在镇江”工作品牌,促进人力资源高质量开发利用,为奋力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镇江新实践贡献人社力量。
二、主要措施
(一)推进就业创业与人才引培深度融合。
一是协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促进就业创业和招才引智工作深度融合。深入实施大学生“聚镇”和青年人才“归雁”计划,动态征集发布全市“四群八链”重点产业人才需求,高密度组织招才引智“镇江日”、名城名校携手行、在镇高校联动双选会等活动,常态化在“就在江苏”等平台发布岗位信息、开展直播带岗等线上活动,持续加大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宣介力度,让更多的本地毕业生留在镇江、外地毕业生来到镇江。实施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募集,主动吸纳一批有影响力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头部平台等优质企业成为就业见习单位,开发更多契合毕业生意向的就业见习岗位。推进青年人才全链条服务体系建设,营造来镇留镇就业创业良好环境。完善产业人才招引地图功能,方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求职。
二是坚持人才引领创业带动就业。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举办中国·镇江国际菁英创业大赛,创新“城市赛+产业赛”选拔模式,促进更多优质人才项目参赛并落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携带科技成果,以离岗创业等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强化人才项目就业贡献评价,把创业带动就业规模质量作为各类人才项目评审举荐的重要评价指标,充分激发人才项目的就业拉动效能。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专技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助力中小微企业吸纳高层次人才就业。
三是全面优化人力资源开发配置。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协同、创新、集聚、开放、规范发展。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开发高质量就业岗位,鼓励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等方式,依法有序开展招聘求职、职业培训、服务外包、劳务派遣等服务。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政府购买形式参与校园招聘和劳务对接,撬动市场化力量引进人力资源,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打造灵活用工平台,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网络招聘等市场行为。
(二)推进就业创业与社会保障深度融合。
一是推进社保经办与用工服务联动。打通数据壁垒,促进互联互通,推进养老、工伤、失业三险同参,实现就业登记、社保参保登记业务联办,新办企业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时,主动开展企业新增用工需求征集,及时将有关需求推送至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跟进开展用工保障服务。
二是推进社保扩面与新增就业互促。精准推进社保扩面征缴,打好“部门协同、数据赋能、宣传引导”组合拳,启动“数字找人”社保扩面专项行动,建立就业社保联动工作机制,引导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聚焦被征地农民、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推进社保兜底政策与就业培训、创业服务无缝衔接,精准提供政策扶持、岗位供给、服务保障,切实兜牢兜实就业底线。
三是推进社保和就业服务平台互融。就业、社保经办机构联动走入企事业单位及基层群众中开展社会保险和就业政策宣传,着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探索推行社银合作服务新模式,在社保“就近办”社银合作网点拓展就业管理服务功能,提供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信息查询业务,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和社银合作网点融合,更好满足群众“就近办”“多点办”需求。
(三)推进就业创业与技能培训深度融合。
一是提升培训就业关联度。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承接产业转移等需要,动态发布补贴性职业培训目录、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和“四群八链”主要职业(工种)目录,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领域集中,提高劳动者技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点围绕全市发展定位、产业布局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结合“四群八链”重点企业和“876”创新引领工程需求,构建从“初始到终端”的全产业链培训,开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新产业、新技能、新业态培训和家政、养老服务等专项职业培训。建立健全培训监管体系,优化培训真实性完备性审核制度,实行开班审核、过程检查和结业审核,谋划运用第三方监管力量,对培训过程实施常态化跟踪管理,进一步夯实技能培训质效,提升培训后就业率。
二是构建全方位培训体系。深入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分类推进行动,持续开展各类专项培训计划。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精准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岗定向培训和创业培训,有效贯通培训资源与岗位需求,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依托职业(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力量,广泛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等培训,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紧盯特色品牌发展优势,积极打造个性化、差异化精品培训项目,加大特色产业专项能力培训力度,助力特色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创业容载能力。
三是优化技能人才评价。健全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三位一体”多元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促进评价结果与就业工作有机衔接。以产业发展、市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为重点,统筹实施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做好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后续评价服务。加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征集遴选力度,大力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职业(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各类就业群体提供全方位职业技能评价服务。结合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劳务品牌培育、乡村工匠培养等工作需要,加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力度,有效推动重点产业从业群体提升技能水平,提高就业竞争力和稳定性。
(四)推进就业创业与人事管理深度融合。
一是加大事业单位招聘力度稳就业。聚焦用人单位需求,按照“按需设岗、应招尽招”原则,及时制定招聘计划、发布岗位公告,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指导服务,鼓励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稳定扩大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实施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计划,拓宽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空间,积极提供基层医疗卫生、农村特岗教师、社区工作者和科研助理等就业机会,切实发挥事业单位容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作用。
二是延伸人事考试服务触角促就业。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及时发布考试日历,尽早安排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考和各类升学、职业资格考试,为毕业生争取更多求职时间。创新服务模式,在大型考试场外发布高质量市场就业岗位信息,切实便利考生多渠道择业就业。
(五)推进就业创业与劳动维权深度融合。
一是维护权益保障公平就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坚决查处就业歧视、“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为求职就业提供良好市场环境。畅通线上线下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劳务派遣单位违法招用工行为。深入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加强失信联合惩戒,持续健全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案件办理质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是牵手仲裁优化就业服务。实施“仲裁维权与就业帮扶牵手行动”,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主动了解劳动者的就业状况,协助建立当事人就业信息库,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精准提供就业帮扶夯实基础,促进劳动者尽快实现再就业。劳动争议处理结束后,主动了解当事企业岗位空缺及用工需求情况,跟踪开展用工服务保障,积极助力企业发展。积极宣传推广争议调解典型案例经验,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
三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定就业。推动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规范用工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全面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切实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及时公布人力资源市场价位信息,为企业招聘、劳动者求职提供积极参考,推动企业不断完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引导劳动者稳定就业。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构建“大就业”工作格局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关键举措和重要抓手,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和各处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人社各业务板块凝聚到服务“大就业”工作格局上来,找准契合点,努力发挥本地区、本单位在促进、支撑、驱动、保障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思想“破冰”带动行动“破局”,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
(二)压实责任,强化落实。构建“大就业”工作格局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市、区人社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方案举措、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基层实现大数据赋能、铁脚板落地;要充分依托各级促进就业议事协调机制,发挥相关行业部门在稳岗、扩岗、促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凝聚全社会促进就业工作合力;各处室、单位要依托现有工作职能,主动服务“大就业”格局,要持续拓宽工作边界、丰富工作内涵、延伸服务触角,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多措并举,扩大影响。要持续加强创新,不断发掘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新思路、新举措。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鼓励积极探索工作融合的创新案例,努力创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促进镇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人社力量。要及时梳理本地区、本单位在工作推进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加强宣传推介,切实提升人社业务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解读】关于《构建互融共促“大就业”工作格局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