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市监质发〔2022〕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 2025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网信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全国工商联
2022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