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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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宁科〔2023〕17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经发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发改委、各高新(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3〕7号)、《南京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及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研发机构开放创新,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南京市企业类研发机构绩效考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在宁依托企业建设的已验收正式运行的装备制造、现代农业领域,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由省科技厅、市发改委提供,详见附件2)。

二、有关事项

1.同时建有科技、发改部门的企业研发机构,以科技部门研发机构申报。每家企业只能以一类研发机构申报。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不纳入绩效考评评优范围。

2.参加绩效考评企业研发机构先在“宁企通”平台 (http://nqt.nanjing.gov.cn/)激活企业账户并登陆,再填报《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评估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3)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可实时查询申报进度;企业管理员仍旧登陆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49.65.0.222/)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各主管部门审核后,打印装订(一式二份,请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外包装)。

注意事项:市级主管部门为科技部门的企业需全部参加绩效考评,未参加绩效考评按照绩效不合格上报省科技厅;企业填报时需选相应的区(园区)主管部门,同时建有科技、发改的研发机构,主管部门选择区(园区)科技(人才)局。

3.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评估申报书、《研发机构信息表》(详见附件4)由各区(园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4.各区(园区)负责对辖区内申报企业进行信用审查,信用审查报告及研发机构信息表汇总后加盖公章,一并报送,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2006@126.com)。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7日下午17:00;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1.申报联系人: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王或 025-83677483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刘宏 025-68786388

市发改委高技术处 陈洪俊 025-68789686

2.材料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朱鹏晖 025-68505237,陈然 025-68505761

3.“宁企通”平台咨询:

企业空间激活:025-68505888

线上申报咨询:025-68505641,025-68505888

4.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025-84810000转8839

 

附件:

1.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2.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评名单

3.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评估申报书

4.研发机构信息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4日      

附件: 1. 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docx 2. 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评名单.xlsx 3.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评估申报书.doc 4.研发机构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