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一、文件的必要性及依据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宁委发〔2022〕1号)文件第七项17条“支持高新区构建完善 ‘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特色产业园’全链条式孵化服务体系。”及“优化调整高新区绩效奖励机制,鼓励高新园区集成创新政策,加快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的规定,以及第三项第5条“持续加大未来技术投入,在量子信息、区块链、基因技术、类脑智能、氢能与储能等领域前瞻性布局和培育未来产业。”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关于支持南京高新区打造全链条孵化体系、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及未来产业的实施细则》共五章17条。其中,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第二章为支持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第三章为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第四章为支持未来产业发展。第五章附则说明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办事指引说明需提供材料、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全链条孵化体系
一是鼓励园区要健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和特色产业园四类孵化服务机构,通过全链条式孵化服务体系来为在孵科技企业成长提供基于市场化、国际化的增值服务,提高在孵科技企业的成长速度和生存能力。二是根据评审情况,对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二)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
一是各高新园区围绕南京市“2+2+2+X”创新产业体系和“一区一战略产业”要求,重点在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电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材料科学、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未来网络与通信、基因技术、类脑智能、氢能与储能等产业方向进行谋划和建设。二是根据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申报方案,按照项目评审情况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三)未来产业
主要支持三个方向,一是支持未来产业促进中心的建设,推动高端机构开展未来产业培育,开展新经济培训与创业动员、举办新赛道大会等重大活动、营造未来产业氛围,根据建设发展成效,给予机构补助。二是支持未来产业中心联合重点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未来技术研发,根据评估情况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励。引导各园区培育新物种潜在企业和未来产业,根据其绩效评估,每培育或引进1家新物种企业,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励。三是鼓励园区人工智能龙头企业推动创新主体培育和特色应用示范项目推广,依据项目评审结果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三、办理时间及期限
办理时间:具体时间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点
南京高新区管委会总部(浦口区华创路73号A座9楼)
五、所需材料
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
《南京高新区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等相关材料
创新型产业集群:
《南京高新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申报书》等相关材料
未来产业:
《南京市未来产业项目培育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六、责任部门、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全链条孵化体系:
市科技局高新区管理处 高健,025-58573683
南京高新区管委会创新促进部 刘雯,025-58573867
创新型产业集群:
市科技局高新区管理处 高健,025-58573683
南京高新区管委会创新促进部 杨希,025-58575301
未来产业:
市科技局高新区管理处 尚祚进,025-68786267
南京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发展部 刘玉栋,025-5857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