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近日,市人社局印发《镇江市人社系统积极应对疫情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十条政策措施》(镇人社发〔2022〕33号),立足部门职能,制定了一系列助企纾困稳定就业保障民生的政策措施。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今年3月以来,省内外疫情多点散发局部爆发,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冲击,职工失业风险有所加大。2月26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2〕1号)。4月11日,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进一步做好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35号)。为推动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政策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我市人社部门职能作用,研究制定了《镇江市人社系统积极应对疫情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十条政策措施》。
二、政策导向
在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基础上,坚持需求导向,加大社保缓缴、稳岗返还等政策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企业反映招才用工、技能培训等方面问题精准施策;坚持结果导向,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推动各项政策尽快落地落实。
三、主要内容
(一)在助企纾困方面,从“降、缓、返、补”等综合施策。一是延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3年4月30日。费率继续按1%执行,其中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均为0.5%。二是允许缓缴三项社保费。对经认定的困难企业,继续实施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期限不超过6个月。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可申请缓缴并免收滞纳金。三是提高稳岗返还额度。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大型企业按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四是用足用好各类补贴。实施企业吸纳就困人员、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鼓励“四群八链”重点企业和项目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并按规定兑付见习补贴。
(二)在促进就业方面,从“培训、贷款、用工”等协同发力。一是大力开展留工培训和技能培训。根据省统一部署,向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广泛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二是加强创业贷款和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归还创业担保贷款困难的企业及个人创业者,可按规定向经办银行申请展期。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保障供给企业,优先受理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三是优化企业招才用工服务。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市县联动”用工保障服务机制,企业可通过“镇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填报用工需求。落实用工服务专员制度,组织开展专场招聘、劳务对接、校园“云招引”等活动。
(三)在保障民生方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困难帮扶工作。一是开发卫生防疫公益性岗位。鼓励各地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镇(街道)、村(社区)及时开发一批卫生防疫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过渡性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补充基层防疫工作力量。二是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省统一部署,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基本生活。三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将参保企业全部纳入用工监测范围,动态掌握企业用工、裁员等情况。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疫情应对丨关于印发镇江市人社系统积极应对疫情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2-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