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盐环办〔2022〕297号
根据《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苏环规〔2019〕5号)和《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评选暂行办法》(盐环办〔2021〕131号)要求,我局组织了盐城市2022年第二批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申报、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条件和评分标准,经企事业单位自主申报、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初审、市局主管部门审核、公开征求意见,报请市局局务会研究会办,同意江苏金风科技有限公司等15家企事业单位为2022年第二批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现予以公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务于2022年12月25日前将我市第二批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信息录入江苏省环保信用管理系统。
特此通知。
附件:盐城市2022年第二批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名单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1日
关于公布盐城市2022年第一批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
2022-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