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遴选南京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初审推荐、信用审查、现场核查、择优选择,现将符合条件的承储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0日-5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
联系人:粮食和物资储备处 张韵 025-68787023
驻委纪检组 邹世忠 025-68789408
附件:南京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遴选结果公示名单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南京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遴选结果公示名单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