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摘要】《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遴选工作的通知》摘要

一、基本条件

1.江苏省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运营情况、信用状况良好。

2.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较好基础,企业数字化建设有一定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3.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经验的企业,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二、申报要求

往年已获得升级版标准示范企业培育对象(试点企业)认定的企业,如在申报截止前已通过对应级别的贯标评定,本年度不可申报同级别培育对象;如在申报截止前仍未通过对应级别的贯标评定,由当地工信部门继续支持培育,无需重复申报本年度培育对象。

三、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在两化融合服务平台(http://jspg.cspiii.com)江苏省评估诊断服务系统完成企业两化融合水平的自评估并上传申报系统。通过评估的企业于2023年2月6日-3月31日期间登录“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培育对象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www.eqiyun.cn/enterpriseLogin)进行填报。各设区市工信局进行初审,并于2023年4月10日前行文报送。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估评审,遴选并公布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对象(试点企业)。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王琼瑶,025-69652985。

技术支持:邵黎敏,4009289686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