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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常州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第三批常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企业创新类)的通知》摘要

一、支持方式

采用前资助。对入选领军型创新人才A类的项目,给予不低于50万元资助,入选B类的项目给予不低于40万元资助,入选C类的项目给予不低于30万元资助。

二、申报类别

本批次仅受理企业创新类项目,即A类企业创新全职高薪类,B类企业创新青年潜力类,C类企业创新全职和柔性引进类。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需为在我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符合我市十大产业链重点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并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股权激励的除外)的员工缴纳社保费;

2.创新人才从省外、海外引进,具有博士学位;

3.截至上年度末,有4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1年)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4.申报人应为2022年1月1日之后来苏工作。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A类申报条件

(1)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或者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研发核心工作、工作业绩突出、业内影响大;

(2)申报人需为申报单位全职引进,主要从事科研或与科研相关工作,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

(3)从到申报单位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3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2.B类申报条件

(1)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

(2)申报人需为申报单位全职引进,年龄不超过39周岁,主要从事科研或与科研相关工作,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单位服务3年以上;

(3)从到申报单位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1.5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3.C类申报条件

(1)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工作业绩突出,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2)优先支持申报企业全职引进的人才。来自国内其他省区市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可作为柔性人才引进,须为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对象,并提供派出单位或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到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的证明;

(3)从到申报单位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四、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于10月30日(周三)17:00前通过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的“常州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完成在线申报,并于11月1日(周五)17:00前按要求递交书面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 孟 蝶

联系电话:0519-88101845

市科技局对外合作与人才处 杨 杰

联系电话:0519-85681536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