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4年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苏建函质安〔2024〕39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27个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74号)精神,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苏质委办〔2024〕3号)要求,我厅决定以“加强质量支撑、共建质量强省”为主题,开展2024年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政策法规宣贯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系统研究国家《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和我省《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梳理相关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通过集中宣讲、辅导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推动各项工程质量政策法规落地落实。

(二)开展主题活动宣传

1.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直播、专题片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展示工程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成果,结合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展交流探讨等形式,丰富线下宣传渠道,大力营造“质量月”宣传氛围,进一步强化全员参与意识。

2.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质量主题教育、问卷调查、质量知识竞赛、技能比拼等特色活动,旨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推动品质革命,掀起“质量月”活动热潮,形成创建精品工程的良好行业氛围。

3.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开展质量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企业公共区域张贴“质量月”宣传海报,利用企业LED屏幕滚动播放“质量月”主题,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在项目办公区、施工现场等醒目位置,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质量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宣传橱窗等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提升工程建设参建各方参与度。

4.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特色群众体验活动。“走进去”开展“质量大讲堂”、“专家进社区”,面向群众宣讲工程质量管理及质量通病防治常识;“请出来”组织“业主开放日”、“检测开放日”,邀请业主代表走进施工现场、检测实验室,展示做法,观摩工艺。从群众需要出发,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享受“质量月”的成果。

(三)开展违法违规海砂危害性科普教育和警示宣传

1.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集中培训、宣贯会、云课堂等形式,加大对违法违规海砂危害性的科普教育和警示宣传,包括危害成因、现实案例、惩处典型等;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查实的,可以视情况予以一定激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第三只眼”的作用;对违法违规海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2.我厅制作科普短视频《揭秘海砂:建筑中的“隐形杀手”》,已在多个媒体平台投放,旨在提高全社会对违法违规海砂危害性的认识,营造不敢用、不能用、不想用违法违规海砂的良好氛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观看学习,用足用好科普视频。

(四)开展治理违法违规海砂工作联合调研

为加强我省治理违规海砂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省治理违法违规海砂协同工作办公室计划对省内沿江、沿海城市开展治理违法违规海砂工作联合调研。

(五)召开现场观摩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座谈会

为深入分析当前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决持续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在南京召开全省现场观摩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座谈会。

(六)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加大对检测机构的监管力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我省检测机构能力水平,计划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验证工作。能力验证项目为建筑节能工程检测燃烧性能(阻燃性),能力验证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取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工程检测燃烧性能(阻燃性)项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以上(四)—(六)项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整体策划、明确目标、制定方案、细化安排,周密部署,协同推进,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调动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和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积极性,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着力提升“质量月”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度,力争在质量提升上取得新进展。

(三)及时总结成效。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并于8月29日前报送1名活动联络员(见附件),10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发布的信息、图片、视频等资料汇总后以报告的形式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砂科普短视频资料请与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王阮成,18661207818;

邮箱:115656889@qq.com

 

附件:“质量月”活动联络员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质量月”活动联络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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