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和省质量标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1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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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和省质量标杆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实施指南》,进一步提升我省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现组织申报国家质量标杆和省质量标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质量标杆

根据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见中国质量协会网站),我省共有5个推荐名额。各设区市最多可推荐5家申报,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及省有关行业协会最多可推荐2家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必须获得过市级以上质量奖荣誉,优先考虑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或专精特新等行业骨干企业。推荐单位将推荐函、国家质量标杆推荐汇总表(附件1)、申报资料(一式三份)于7月8日前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省质量标杆

围绕《制造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实施指南》中明确的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场景、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工作机制、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运行能力、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数据开发利用、质量管理数字化公共服务等重点环节,提炼已在企业成熟应用的质量管理经验,供同行业借鉴运用。各设区市最多可推荐5家申报,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及省有关行业协会最多可推荐2家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必须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自愿参加我厅组织的标杆经验交流活动,优先考虑制造业单项冠军或专精特新等行业骨干企业。推荐单位将推荐函、省质量标杆推荐汇总表(附件2)、申报资料(一式三份)于7月8日前报送我厅。

所有申报单位须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济效益良好、无重大失信、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质量标杆推荐汇总表

2.省质量标杆推荐汇总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化厅

2022年6月21日   

附件: 1.国家质量标杆推荐汇总表.xls 2.省质量标杆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