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申报2021年度全省数字农业农村基地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1-06-2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点赞

收藏

转发

一、基地类型和数量

根据建设内容及所起作用,2021年度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类型分为生产型、经营型、管理型、服务型四种,2021年度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拟评定数量为30个左右。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具有法人资格,且成立不少于3年。

(一)生产型数字农业农村基地

1.具有投入使用的规模化生产基地,满足相关条件,在生产活动中广泛应用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基于动(作)物生长模型实现智能决策控制的优先推荐;

2.在提高土地产出率等和推进生产信息化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二)经营型数字农业农村基地

1.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初加工等方面广泛应用,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或利用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开设旗舰店,运营情况良好,并形成可持续的经营模式;

2.与合作社或农户等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相对完善的质量控制等机制,无任何不良记录。

(三)管理型数字农业农村基地

1.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管理中广泛应用,在提高政府宏观调控等方面有明确的应用场景,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覆盖业务范围或所服务管理部门达到40%以上;

2.具有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工具、产品、平台或系统,运行情况良好,且应用不少于1年。拥有专业化的技术支撑单位及团队,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先推荐;

3.三年内在信息化管理方面获得有关方面肯定或被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在相关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并形成成熟的管理模式,在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经济、生态效益明显。

(四)服务型数字农业农村基地

1.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服务中广泛应用,在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获有关方面肯定或被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在农业生产等方面,研发生产农业物联网智能化设备,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物质装备,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的优先推荐;

2.连续三年技术服务营业额不低于500万元或年均服务人数5000人以上,形成典型、可复制推广的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经济效益明显,在促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等方面生态效益明显。

三、材料报送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申报,并于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寄送至省互联网农业发展中心,电子材料发至邮箱jshlwzx@126.com。

四、联系方式

省互联网农业发展中心:

魏祥帅,025-86263613;

陈可,025-86263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