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镇江市企业首席专家及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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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镇江市企业首席专家及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镇人社函〔2022〕75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高新区科技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及其团队在引领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镇江市人才平台提升计划》(镇办发〔2022〕6号)和《镇江市企业首席专家及工作室评选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镇人社发(2022)39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镇江市企业首席专家及工作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企业首席专家”及“企业首席专家工作室”由所在单位负责申报。

(一)企业首席专家

首席专家申报人,应为领衔企业技术创新的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工作严谨,为人正派;

2.原则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学术水平省内领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承担并完成有关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排名前5),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排名前7);

(2)在市级以上重点项目中,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填补技术空白;

(3)在引领推动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作为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人,专利转化效益显著;

(5)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5)、或国家级科学技术技奖励(排名前7),或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创新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

我市C类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时,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

(二)企业首席专家工作室

1.有首席专家领衔的技术攻关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相应的科研设备、必要的资金保障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并取得较好成效。

依托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平台载体申报建设工作室的,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首席专家

1.《镇江市企业首席专家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1)申报人身份证(护照);

(2)申报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应准入执业资格证书等;

(3)申报人任取得的代表性、标志性成果等业绩材料。包括: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取得的奖励、荣誉/称号证书等,入选人才工程、主持的科研项目,授权的发明专利、标志性论著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企业首席专家工作室

1.《镇江市企业首席专家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明材料(与申报表中的填报内容一致);

(3)企业2021年度财务报表;

(4)企业承担市级以上创新项目证明材料;

(5)单位申请设立工作室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措施、工作室成立后的工作开展计划等。

四、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申报类别,其中申报“企业首席专家工作室”必须一并申报“企业首席专家”。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隶属关系,向所属辖市、区人社局申报。驻镇部省属、市直企业的申报材料直接报市人社局。

(二)资格审查。各市区人社局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推荐,将推荐人员名单报送至市人社局。

(三)评审认定。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镇江市企业首席专家及工作室”进行评审,评选不超过20名“镇江市企业首席专家”,认定不超过10个“镇江市企业首席专家工作室”。对评选为企业首席专家的,颁发证书;对认定为“镇江市企业首席专家工作室”的,颁发铭牌,并给予一次性建设资金10万元(所需补助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现行财政结算体制分担)。

五、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企业首席专家工作室是加快人才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创新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相关推荐工作。

(二)好中选优。请各地严格标准,对照申报条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做到好中选优。

(三)按时报送。申报单位请于7月1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纸质材料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同时报送电子档)。各地人社部门于7月20日前将初审通过的材料以及《汇总表》(附件3、附件4)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处。

联系人:于潇

联系电话:0511-85340340

邮箱:971624568@qq.com

地址:镇江市运河路79号市人社局705室

 

附件:

1.镇江市企业首席专家申报表

2.镇江市企业首席专家工作室申报表

3.镇江市企业首席专家申报汇总表

4.镇江市企业首席专家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9日         

附件: 附件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