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徐州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徐州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3-05-2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科学技术局 徐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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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

1.基础研究项目

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不超过10万元。

2.社会发展示范项目

每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不超过40万元。

3.新型研发机构备案

对通过市级备案的,给予不超过70万元的运行补助。

4.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单个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重点

1.基础研究项目

面向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变革性零碳能源、环境与气候协同控制、生态系统碳汇等技术方向,着力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前沿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研究,力争形成一批引领绿色低碳技术发展的原创性理论和方法。

2.社会发展示范项目

聚焦我市重点领域、行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紧迫需求,在重点领域大力推进低碳、降碳关键技术研究和集成应用示范,积极探索绿色发展升级新路径,努力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范本。

3.新型研发机构备案

重点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优势明显、拥有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团队,对行业或区域解决相关问题贡献度大、示范性好的新型研发机构,为提升碳达峰碳中和创新服务能力提供高质量的科技创新平台支撑。

4.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围绕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和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发展,聚焦钢铁、化工、光伏、风电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低碳工业流程再造、可再生能源技术装备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着力形成一批绿色低碳重大战略产品,为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先发优势,推动我市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低碳转型步伐。

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市级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项目。项目骨干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2.同一单位限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除外),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市级计划项目。有在研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4.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需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真实,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5月29日-6月28日登录徐州市科技创新业务应用管理系统(http://xzkcgl.xsti.net/xuzhou/index),线上提交申报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同时于6月29日-7月5日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至各县(市、区)科技及财政主管部门;各项目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申报汇总表(纸质2份)并加盖公章后,一份由各县(市、区)财政主管部门邮寄至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另一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窗口。

联系方式

网络相关事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服务部

电话:0516-83852410          联系人:仲超

项目受理事宜:市情报研究所综合业务科 

电话:0516-83842574          联系人:张鲁洋  郭卉

项目咨询:

(1)基础研究项目:市科技局发展规划处

电话:0516-83844038          联系人:王玉君  王策

(2)社会发展示范项目:市科技局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电话:0516-83847165          联系人:喻明辉  龚严峰

(3)新型研发机构备案项目:市科技局科研条件处

电话:0516-83842134          联系人:李广阔  张兆祥

(4)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

电话:0516-83842087          联系人:巩素民  代英军

监督投诉:市纪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组

电话:0516-80805917          0516-80805937

邮箱:xzsjwpzdswjjz@163.com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