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泰州市丨《关于组织2024年泰州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4-05-1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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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

(一)免申报项目

1.《关于印发2023年泰州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通知》(泰企积发〔2023〕1号)中包含的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

2.长三角专项项目:

(1)2023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工业企业项目;

(2)2023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省级绿色工厂项目。

(二)程序申报项目

推动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板块类别项目申报,包括长三角专项、中小专项、节能专项、金融支持制造业智改数转专项四类,本次申报范围为海陵区(含农业开发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二、申报流程

(一)免申报项目

申报:由市工信局相关职能处室线上发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审查:由市工信局各职能处室牵头组织,负责项目评审工作,对项目申报主体进行信用审查,并提出资金安排建议。

报送:市工信局相关处室报送纸质材料。申报材料盖章后一式2份,同时提供PDF格式电子档材料,报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截止日期为6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程序申报项目

申报:

登录“泰企通”平台(网址:http://www.taizhou.gov.cn/tqy/tz/tzindex.aspx,填报相关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线上发起,推荐采用电子签名、签章,无法申请电子签名、签章的企业,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系统。同时向所属辖区相关部门报送纸质申报资料。

审查:

(1)由各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指导符合资金支持条件的企业、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对申报单位的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逐项审查。指导填报《承诺书》,并在对应栏签字确认。

(2)各区工信部门须会同区财政部门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对项目申报主体进行信用审查,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按要求做好线上线下的申报审核和逐级报送工作。

(3)市工信局相关单位职能处室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结束后将项目评审结果报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

报送:

各区工信部门申报纸质材料,包括项目所在地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请示件、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申报主体具体申报材料(含承诺书)、信用审查报告等。其中请示件、汇总表、信用审查报告一式2份,同时提供PDF格式电子档材料,报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项目申报主体具体申报材料(含承诺书)一式2份,同时提供PDF格式电子档材料,报市工信局相关职能处室;企业线上线下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5日,市工信局相关职能处室审核截止日期为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联系人:朱剑锋

联系电话:0523-86830017

市财政局工贸处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0523-86888081

平台技术支持:0571-88231139、88231961、8823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