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23年稳岗返还补贴省厅下发名单已全部审核完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33号)文件要求,现对审核后符合发放条件的29家单位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9月27日到10月3日。如有异议,可向市区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反映。
附件:2023年南京市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四批)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附件:2023年南京市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四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