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常州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4-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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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支持

当年经专家评审后择优指导性立项,次年组织专家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现场监督检查,依据实施情况择优下达项目经费,并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二、优先支持

优先支持新增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高端人才牵头的项目、与国内高校院所产学研的项目、能为完成任务提供充足自筹资金的项目和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指南方向

(一)重点产业专题

碳纤维等先进碳材料和“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

(二)产业创新专题

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5G通信、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和区块链。

生物医药和新材料:新药创制和高端医疗器械。

新材料:第三代半导体、特钢材料、先进基础材料。

先进制造:工业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及精密仪器、智能制造核心装备和高技术船舶及海工装备。

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智能电网和新型环保。

其他:安全生产、高科技农业和科技抗疫。

四、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除溧阳市)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规定进行年度会计核算;

2.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装备和产业化条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自筹资金;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合作高校、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

3.项目主要研究和示范工作须在常州市完成,并在常州市有明确的应用和推广前景,项目新增投入1000万元以上。

注: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承担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存在限制申报类情况时,项目负责人或企业不得申报。

五、申报材料

1.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线填写);

2.设计任务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科研诚信承诺书;

4.相关书面材料。

六、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4月29日17:00前线上申报(www.czcycx.com),主管部门于5月13日17:00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汇总后报送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

七、联系方式

常州市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科技项目服务科 沈才俊、黄浩艳 0519-88101380/88105072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0519-88120195

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 焦宏伟 0519-8568151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