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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商务局关于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商务局关于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商发〔2023〕87号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常州市商务局关于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常州市商务局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商务局关于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推进“532”发展战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及《关于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政策措施》(简称《新能源之都十条》)的决策部署,结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关于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建议》,立足商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坚定不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532”发展战略,以打造优势产业、支柱产业为引领,高质量推进太阳能光伏、动力及储能电池、新型电力装备以及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链的创新升级,高效率推动新能源在“发、储、送、用”环节的融合发展,支持全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壮大、激发活力动能,为如期建成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贡献商务力量。

二、主要任务

1.强化新能源政策支持。认真梳理省市关于新能源产业的优惠政策,汇编发放商务领域政策操作指南,分类别分区域组织政策宣讲培训。对符合政策要求的新引进优质项目和外经贸企业,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申报审核拨付措施,推动政策红利快享直达。鼓励优质新能源企业和产品打造外资总部和外贸品牌等(牵头部门:各相关处室)。

2.加大新能源项目招引力度。围绕“强链、补链、延链”环节开展新能源产业链精准招商,紧盯欧美、日韩、北京、上海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和地区,加强与新能源头部企业和机构对接力度,招引一批领军型、旗舰型项目和小而美的专精特新项目,巩固太阳能光伏、动力及储能电池、新型电力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产业,拓展智能网联、储能、氢能、车规级元器件和大尺寸碳化硅晶体材料等新兴产业(牵头部门:投促中心、外资处)。

3.加强新能源产业研究。围绕全市新能源产业集群发展,编制新能源产业链招引指南,动态更新产业招商地图,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和招商人才培训。开展新能源产业资讯研究分析,定期编制新能源产业快讯,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建议。走访调研全市新能源重点企业,收集反馈、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牵头部门:投促中心、外资处、外企处)。

4.畅通新能源贸易渠道。积极指导和服务新能源企业参加广交会、进博会、欧洲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备展览会等境内外展会,优选推介、积极引入新能源行业展会项目,优先支持新能源企业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推进常州港增设动力电池等装卸功能,用好海铁联运、江海联运等“多式联运”和常西欧班列等国际物流通道,全力支持新能源整车、动力及储能电池等新能源产业出口(牵头部门:贸促会、外贸处、流通处、水港口岸处、陆空港口岸处)。

5.防范新能源涉外风险。持续关注国际新能源政策、法案和境外投资最新动态,及时发布涉外政策解读、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对新能源重点企业涉外问题开展一对一专题辅导和合规风险排查,提升新能源企业的涉外商事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牵头部门:贸促会、外贸处、公平贸易处、外经处)。

6.支持新能源优势企业“走出去”。用好常州“走出去”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鼓励支持新能源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服务保障企业通过跨国并购等方式延伸产业链,重点推进中创新航等优势企业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加快企业国际化进程,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牵头部门:外经处)。

7.支持新能源产业集聚。鼓励以园区为载体,积极融入全球科技创新体系,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鼓励地区之间合作共招优质项目,通过产业园区间的合作共建,实现要素资源共享。优先支持新能源产业集聚发展的地区申报各级各类载体、示范、基地(牵头部门:开发区处)。

8. 加强报废拆解资质企业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配合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做好新能源动力电池规范处置、信息录入等工作(牵头部门:市建处)。

9.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办好龙城嗨购节、常州网上年货节等消费促进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引导本土新能源整车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优惠活动,持续促进新能源汽车领域消费市场复苏(牵头部门:运行处、流通处、电商处)。

10.打造新能源品牌活动。积极争取各类国家级新能源领域赛事落地常州,办好新能源之都多语种推介大赛,积极扩大新能源之都影响力。用好“云联五洲”、服务外资总部企业全市行、外企早餐会和外企服务月等商务品牌活动,组织外企高管参观“世界新能源博览会”,推动新能源外资企业在常深耕发展(牵头部门:投促中心、外资处、外企处)。

三、保障措施

1.做到思想和认识统一。各处室、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实施意见》及《新能源之都十条》的核心要义,将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商务工作在新能源之都建设全局中的定位和作用,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开展工作的具体措施。

2.狠抓工作和责任落实。各处室、单位要按照《方案》十方面任务部署,全面认领分解的工作任务,明确总体目标和职责分工,明确贯彻落实的路线图、时间表,发扬“四敢”精神,铆足干劲,精准有序、优质高效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短期和长期谋划。各处室、单位要坚持系统思维,根据《实施意见》及《新能源之都十条》要求,结合常州新能源之都建设的长远发展愿景,立足部门职能和服务主体完善本年度工作计划,立足可持续发展做好长远工作规划,有力促进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为如期建成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贡献商务力量。

4.严控安全和廉政风险。各处室、单位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督查各责任主体在新能源之都建设过程中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始终把作风建设贯彻新能源之都建设全过程,相关评审评奖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着眼于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环节风险防控,严防新能源之都建设过程中商务领域腐败问题发生,筑牢拒腐防变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