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2〕23号)精神,我局拟定了《2023年度盐城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并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结束,现予以公布。
请名单内企业对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要求,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附件:2023年度盐城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