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资质荣誉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更趋完善的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培育体系,引导我市孵化载体健康可持续发展,市科技局制定出台了《宿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过程
近年来,国家、省相继就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省:《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206号)),进一步明确科技企业孵化器定位功能,完善认定备案的标准条件,并对其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15家,总量上还偏少。目前我市仅开展了市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尚未开展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根据省市“十四五”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工作精神,为引导各县区新建、改建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孵化器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为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项目源,进一步完善我市孵化器梯队培育体系,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培工作。经研究,开展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工作。
在制定《管理办法》过程中,充分学习国家、省以及苏州、徐州等地的经验做法,并结合宿迁实际,其中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采取评价得分制,具体评价指标与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指标保持一致。综合各地科技主管部门、科技企业孵化器代表意见,最终形成了《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四章、13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科技企业孵化器内涵。第二章“市级孵化器分类与备案条件”,明确了孵化器的分类及备案评价指标等。第三章“组织管理”,包括各方工作职责、申报流程、动态管理、支持方式。第四章“附则”,包括科研诚信、解释单位和施行时间。
关于印发《宿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2-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