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政策口径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政策口径的通知

各县区(板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4年江苏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504号)和省人社厅有关文件精神,聚焦国家发布的新职业(工种)和形成培训评价能力的新职业(工种)动态更新情况,现将有关政策口径明确如下:

新发布职业(工种)、新形成培训评价能力职业(工种)等不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4年连云港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连人社函〔2023〕120号)文件明确培训补贴目录内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统一按照C类标准执行,补贴项目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和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