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政策支持
1.技术转移机构:按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最高2%给予奖励,每个机构单一年度奖励金额累计最高50万元。
2.技术吸纳方: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最高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单一年度奖励金额累计最高100万元。
3.技术经纪(经理)人:按照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审定的、符合奖补条件的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最高1%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5万元,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申报主体
1.技术转移机构:技术转移机构须为本市注册的,从事促成他人技术交易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经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南京分中心(https://nanjing.jstec.com.cn/)在线登记并开设店铺,主营业务包含技术转移服务,以在政府职能部门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2.技术吸纳方:技术吸纳方须为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技术经纪(经理)人:技术经纪(经理)人须在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登记。
三、申报要求
1.各申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为当事主体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2021年度财务实际到账的技术交易额。技术交易额是指从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成交金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金额。
3.关联技术交易不在支持范围。同一技术交易,技术转移机构与技术经纪(经理)人不重复享受政策。
4.各申报主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四、申报材料
(一)技术转移机构奖补
1.南京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技术转移机构)申报书;
2.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上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
3.技术转移机构促成技术交易收取佣金的转账凭证和发票复印件;
4.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复印件。
注:作为独立法人的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申报材料由所属高校统一审核盖章并出具相关证明,可不提供上述2-4材料。
(二)技术吸纳方奖补
1.南京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技术吸纳方)申报书;
2.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上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
3.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复印件。
(三)技术经纪(经理)人奖补
1.南京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技术经纪(经理)人)申报书;
2.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平台上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
3.技术经纪(经理)人促成技术交易收取佣金的证明材料,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复印件。
五、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于9月1日至9月23日17:00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nqt.nanjing.gov.cn/)进行申报,经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提交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9月29日17:00前报送至市科技局。
六、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周进 025-83677497,汤贤娟 025-83366902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
何方 025-68786254
2.申报材料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朱鹏晖 025-68505237,郁勇 025-68505234
3.“宁企通”平台咨询电话:025-68505888
4.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025-84810000转883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开展2022年南京市技术转移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