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开展2025年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推荐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5-03-25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创业创新

点赞

收藏

转发

一、推荐范围和方式

面向自然资源部所属单位,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地方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单位,自然资源领域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中,从事一线科研教学工作的团队和人员。采取“单位推荐”方式推荐申报人才,不接受个人推荐。

二、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及要求

具有中国国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科学精神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在自然资源行业领域从事科研一线工作,科技创新工作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科研团队人员可申报科技创新团队、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本次推荐同一人选只可推荐参加一类人才遴选。对于已入选有关国家级人才工程的人选,可直接申报科技领军人才。

(一)申报科技创新团队应具备的条件

1.团队研发能力强,坚持在其学科领域持续长期攻关研究,整体创新业绩突出。

2.创建的科技创新平台目标明确,科研成果、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团队建设良好,研发活跃、管理规范、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协同创新能力。

4.团队年龄结构合理,老中青结合,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不少于1/3;团队主要学科负责的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至少有1名青年科研人员),且相对稳定。

5.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应达到申报科技领军人才具备的条件,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领域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应重点推荐支撑自然资源“两统一”等核心职责落实,在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承担、部重大工程和业务项目实施等方面创新成果明显、取得实效、业绩突出的研发团队。创新团队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具体、突出优势和特色,并具有一定运行基础;创新团队负责人应是创新团队依托单位在职科研人员或聘用的科研人员。

(二)申报科技领军人才应具备的条件

1.创新能力强,在攻克制约自然资源主要业务进步的基础前沿难题和关键技术方面,创新理论、技术方法和装备,取得显著成效。

2.在自然资源相关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成果转化、工程应用、资政服务、创新案例等),并得到国内外同行广泛认同。

3.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战略眼光和创新思维,重视人才梯队建设。

4.科技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领域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应重点推荐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两统一”等核心职责落实,在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承担、部省重大工程和业务项目实施等方面创新成果明显、取得实效、业绩突出的科技创新人才。

(三)申报青年科技人才应达到的条件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拟开展的科学研究具有较好的创新性。

2.长期工作在业务一线,有一定的创新业绩,业务能力获得用人单位认可。

3.青年科技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应重点推荐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部省重大工程和业务项目的一线骨干,特别是在自然资源主责主业中提出改进性方案或取得解决关键问题的小发明、小创造等,得到同行专家或业务司局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可的青年科技人才。

三、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和团队请于2025年4月25日后登录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rcgc.mnr.gov.cn),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提交推荐单位审查。

四、咨询与联系

(一)申报咨询

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李 楠 (010)66557949

部科技发展司 徐 浩 (010)66558427

(二)申报信息系统技术咨询

部信息中心 王雪菲 (010)63882436

(三)材料报送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535房间 李楠(收)

邮编:100860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