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0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生态环境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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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对《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石国英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电话:(010)65645749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swmd@mee.gov.cn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征求意见稿)

3.《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征求意见反馈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月4日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征求意见稿).pdf
3.《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4.征求意见反馈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