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23〕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3年8月21日

附件: 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