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5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人才发展
常人社发〔2023〕114号
各辖市区人社局、发改(经发)局,经开区组织部、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推进我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苏社人社函〔2023〕29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符合《“江苏省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选办法》申报要求的各类人才。
二、申报名额: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申报人员于8月30日前将材料报给所在区人社局,区人社局会同区发改部门于8月31日前将推荐人选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四、联系方式: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李媚 0519-85681933,邮箱:872817952@qq.com;
市发改委服务业办 冯飞电话:0519-85681089,邮箱:2023397394@99.com
附件:
1.“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推荐名额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附件1-2.doc
关于组织开展“江苏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3-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