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0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常工信综合〔2022〕364号
各辖区工信(经发)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做好2023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苏工信综合〔2022〕5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对照《项目指南》、支持重点、申报条件,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及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省工信厅网上政务服务一张网旗舰店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点击“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进入申报页面)。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填写《2023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
2.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20M,可提交多个文件。
3.推荐采用电子签名、签章,无法申请电子签名、签章的,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
4.省申报通知完整版本(包括附件1-6)和各类项目具体申报材料要求等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请完整复制到浏览器打开页面,附件下载请点击“附件下载”)。
(二)推荐上报审核程序
1.企业完成线上申报后,各相关业务处室(科室)通过管理系统按照“区工信局资金主办处室—区工信局扎口处室(综合规划处:处室负责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核)—市工信局资金主办处室—市工信局扎口处室(综合规划处:处室负责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核)—省厅资金主办处室”的流程完成线上审核。
2.未经各辖区(经开区)工信部门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市级层面不予爱理。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辖区(经开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请示件纸质2份),并附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
3.市级层面项目申报工作由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统一扎口、各业务处室具体负责。全部流程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各子项具体负责业务处室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压实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申报单位有假项目、假发票、假审计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票否决,3年内不得申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2.严格审核把关。各辖区(经开区)工信部门按照职责,严格执行项目申报审核等管理规定,重点审查申报主体经营是否正常、申报项目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且真实有效等;按照《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流程(试行)》(苏工信综合〔2020〕213号)要求,配合市工信局各子项具体负责业务处室对在建项目开展项目真实性核查,重点核查项目手续是否完备、已投入资金是否真实、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等。
3.加强后续监管。各辖区(经开区)工信部门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接受省工信厅专项资金在线监管,主动配合省工信厅对企业数据信息的采集分析;收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后,于15个工作日内将收款证明(银行对账单)上传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明确专人,按季度上传项目实施进展等监管信息;按照《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苏工信规〔2020〕6号)要求,配合做好项目监管信息审核和组织验收工作。
项目申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察和监督,确保项目推荐的公正性和程序的规范化。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各辖区(经开区)项目推荐单位初审并报送联合行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过时不再受理申报。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5-69652990;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0519-85681212;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0519-85681838;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0519-85689160;市工信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519-85681202。
附件:
1.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
2.2023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对应主办处室联系表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详见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新闻中心-文件通知
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
202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