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淮安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支持标准及方式
(一)技术改造类
对2022年度设备和信息化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按年度设备和信息化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按4%进行补助;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之间的,按6%进行补助;5000万元及以上的,按8%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研发投入类
1.根据企业研发费用及其增量给予基础补贴和增量补贴。年度研发费用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2%补贴;超过1000万元、不足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1%补贴;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按0.5%补贴;以上补贴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研发费用较前一年度增长的,按照增量的6%给予补贴,规模以上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其他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企业前一年度无研发费用投入的,不列入增量补贴范围。
2.规上列统企业或评价入库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
3.规上列统企业须按规定及时填报研发费用统计报表,依法申请所得税减免加计扣除政策,且2022年度统计年报填报研发费用不低于800万元;
4.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从税务系统中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经测算后所获综合补贴不低于10万元;
5.对全市研发投入做出重大贡献,研发统计超过1亿元的企业,采取一事一议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6.同等条件下,2023年度研发投入保持20%以上增长的企业(按照上半年和三季度数据测算),优先列入补贴对象。
(三)新建项目投入类
对2022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10亿元的新建工业项目,根据完成的投资额,每超10亿元市财政给项目属地财政200万元奖励,用于支持所属县区(园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统筹奖补。
(四)软件和信息服务类
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收入连续两年超1000万元,奖励10万元;连续两年超2000万元,奖励20万元;连续两年超5000万元,奖励30万元;连续两年超1亿元,奖励50万元。同档奖励不重复享受。
(五)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类
2022年内(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标识注册量分别累计达100万个、1000万个、3000万个,且解析量分别累计达到10万个、50万个、150万个的本地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标识解析计数必须明确出处,确定由工业生产、企业经营、服务贸易等真实应用场景产生。
二、申报主体
1.在淮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新建项目投入类除外);
2.近三年(指项目申报截止日往前倒推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违法行为、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骗取、套取县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行为或被取消申报资格的行为;
3.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企业达到能效基准水平。
三、申报条件
(一)技术改造类
1.申报单位须在淮安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企业设备和信息化投入(不含税)发票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设备投入包括生产设备、与生产相关的检测设备和工器具、节能环保设备、安全设备投入等,不含自制设备、二手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设备及设备安装费;信息化投入包括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的工业软件、系统集成、云资源及网络费用等。
3.企业2022年应有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且项目列入了当年全市“千企技改”项目计划或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二)新建项目投入类
1.项目实施单位须在淮安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为制造业企业;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备案(核准)、土地、环评、安评、能评和施工许可等手续完备;
3.项目应列入2022年市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和市项目督考体系;
4.项目2022年固定资产投入10亿元以上(须提供发票扫描件),其中设备投入须达到1亿元(不含税)以上,且安装到位。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土建、设备、工器具等投入及与项目有关的软件、系统集成、检验检测投入(收购旧厂房和设备费用除外)。
(三)软件和信息服务类
1.在淮具有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相应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经营场所、技术团队和装备;
2.从事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
3.纳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报表统计体系;
4.具有有效的软件企业评估证书;
5.具有一种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类
接入淮安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且开展真实场景应用产生标识解析量的本地企业。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的二级节点平台接入、标识解析数量及应用场景开发等情况进行确认和评定。同一申报单位已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本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技术改造类
1.资金申请表;
2.资金申请报告;
3.设备和信息化投入清单及发票扫描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企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不能提交审计报告的需提交相关说明和2022年度财务报表。
(二)新建项目投入类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3.项目固定资产投入清单及发票扫描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项目各项审批手续批复文件。
(三)软件和信息服务类
1.淮安市工业强市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软件和信息服务类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扫描件;
3.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相关部门出具的技术人员近两年在淮缴纳社保材料;
6.软件企业评估证书扫描件;
7.获得相关知识产权证书扫描件;
8.近两年相关销售发票汇总表。
(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类
1.淮安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类项目资金申请表;
2.关于接入淮安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及2022年运行数据的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22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以及应用场景证明材料等;
4.二级节点建设和运营相关单位申报该项资金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并由中国信通院或其江苏省分支机构出具有关证明。
五、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在淮安市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公开透明运行平台(https://bsdt.huaian.gov.cn/ipgs/gotoCzjbNewIndex.do?xzqh=080000&qjd=1)于2023年8月18日17时前在线填写基本信息,并将相关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各地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通过内网(http://172.20.94.213:58090/igov/isso/gotoXzsploginOut.do?isczjb=1)审核本地区项目材料;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各地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并附相关汇总表,加盖各相关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公章,统一报送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市直企业或单位直接向市推动制造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工信局综合规划处 孙 静
电 话:0517-83750656
联系人:市科技局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 俞剑清
电 话:0517-83665631
联系人: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 王 慧
电 话:0517-83168576
联系人:网络技术支持 杨 阳
电 话:1586175691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淮安市工业强市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2023-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