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主题:人才发展
盐农人〔2023〕2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开发区住建局、盐南高新区社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职称办《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农职称办〔2023〕7号)和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3〕22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全市农业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及评审条件、学历及资历要求,农业经济专业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6号),农业技术专业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7号),农业工程专业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8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材料报送
(一)申报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农业经济高级职称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职称办《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农职称办〔2023〕7号)要求,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202.102.17.139:8888/sbps/)进行,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6月3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网上申报材料经市审核通过后打印,交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
材料报送时间:6月20日—7月5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农业技术系列中级职称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3〕22号)要求,网上申报可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进行,集中申报时间为7月1日—8月1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网上申报材料经县级职称办审核通过后打印,交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
材料报送时间:8月10日—8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高、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报送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106号(市农业农村局505室)。
联系电话:0515-88269505。
三、评审收费标准
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农业经济正高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500元/人;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农业经济副高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400元/人;农业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相关申报费用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代为收取。
附件:盐城市农业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序号 |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 |
曹晓杰 |
0515-88269505 18310296266 |
2 |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
申道林 |
0515-68961208 18752906608 |
3 |
大丰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 |
朱琳 |
0515-83513405 15189286166 |
4 |
盐都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 |
周炎希 |
0515-88335964 13912502972 |
5 |
亭湖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
刘玉梅 |
15961943936 |
6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
刘卜榕 |
0515-82335051 18021865920 |
7 |
阜宁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
朱志军 |
15251181688 |
8 |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
汪浩 |
0515-84222507 15151023042 |
9 |
响水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
罗利民 |
18252294976 |
10 |
建湖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
吴中兰 |
0515-86070169 15862022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