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宁科通〔2022〕85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校地双向互动共同发展,围绕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集聚全球优质校友资源,为南京打造创新之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校友力量。根据《关于支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实施细则》(宁科规〔2022〕1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度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宁注册的国内高校校友会或由校友会授权开展校友服务工作的在宁企业法人实体,其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为该校校友会会员。优先支持纳入我市“百校对接”计划的重点高校。原则上每个高校的校友会限推荐一家。
2.申报单位参加年度绩效评价,以服务校友创新、创业和交流为主要内容,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3.绩效考核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组织方式
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的申报采取系统填报、区(园区)科技部门确认、审核评审、公示公布的组织方式。
1.有关申报单位按照《实施细则》及本通知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报送所在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
2.有关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实施细则》中的建设要求,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
3.市科技局组织审核评审,对符合《实施细则》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布。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照申报单位自愿参加年度绩效评价的申请文件、《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申报书》(详见附件)内容准备,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需在“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nqt.nanjing.gov.cn/)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激活,获取单位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单位无需重新注册)并对申报人进行授权。申报人登录“宁企通”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表,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申报书》(见附件)模板逐项填写,完成后在系统中上传申报书(DOCX格式),佐证材料作为附件扫描上传;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
2.申报的纸质材料经区(园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
五、其他事项
1.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申报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建设内容等行为;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提高服务意识,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2.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8日(周四)至2022年9月26日(周一)17:00,纸质提交截止至9月28日(周三)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通知说明: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与基础研究处 陆遥 025-68786383
纸质材料受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申辰 025-68505233
“宁企通”平台咨询电话:025-68505888
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025-84810000转8839
附件:南京市高校校友会促进创新创业绩效奖励申报书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6日
市科技局、市科协印发《关于支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