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征集淮安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

关于征集淮安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商务部等5部门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江苏省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江苏省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做好全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准备工作,现就组织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企业(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报名主体应是在淮安市登记注册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或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征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或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

4.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以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安全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报告。

5.在淮安市有正规销售门店,可统一归集、规范核算以旧换新销售收入,确保活动销售数据要素齐全、链条完整,满足政府部门审计要求。

提供:店面照片。

6.与有资质的整车、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并及时向回收企业移交旧电动自行车,合同终止时间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

提供:与有资质的整车、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并附资质企业的资质证书。

7.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回收体系,满足消费者以旧换新、退换货等消费需求。

8.做好政策宣传推广,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骗补、套补等行为。

9.同意配合本次以旧换新活动配备专门团队,做好人员培训、门店服务、政策解答、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

10.活动门店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的区域。

提供:废旧电池临时存放场地照片。

11.活动门店可按活动标准化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门店近三年无产品质量违法记录。

12.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信息登记表、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旧电动自行车(包含电池在内的整车)回收移交清单,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二、相关要求

1.扩容参与企业数量。我局将按照边实施边扩容、成熟一家启动一家的原则,在审核公示后,分批次授权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实行动态管理。

2.严格把关企业报名。各企业要严格核对本企业资质和商品池,不得出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后续凡出现违反活动要求的,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3.严控补贴资金风险。严禁活动参与方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其他事项

各报名企业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和附件1、2、3的纸质版报市商务局(清江浦区淮海东路18号汇丰广场写字楼)1802室。联系人:张倩倩,联系电话:0517-83900039、13852359897。

 

附件:征集电动自行车参与企业以旧换新公告

 

淮安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附件:征集电动自行车参与企业以旧换新公告.docx